宰客乱象“宰”的不只是游客
2014-10-13 09:21:40 来源:楚天金报

    三亚是我国久负盛名的海滨城市,但从2012年三亚宰客事件开始,这里的旅游市场秩序就一直引人关注。今年十一期间,记者在三亚旅游经历了多次宰客:买25斤水果少4斤;吃海鲜进门价格 200元结账变成 770元;1204元购买 2瓶兰花精油导游拿60%回扣;堡礁潜水项目返佣比例高达71.05%……

    有机构发布的报告显示,三亚是今年国庆黄金周最受欢迎的国内三个目的地之一。但从央视记者体验情况来看,这个旅游胜地也是“宰客胜地”,恐怕不少游客和记者一样在三亚旅游过程中处处挨“宰”。三亚种种宰客乱象伤害的不只是外地游客,还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公信力,地方执法部门的形象,三亚城市形象乃至海南旅游形象。

    旅游市场宰客现象存在了多年。如果说2013年之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在专业性、权威性方面不够,去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旅游法》,应该说弥补了制度上的缺陷。然而,三亚宰客乱象依旧,说明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威慑力,宰客对制度和公信力是一种损害。

    三亚在2012年就发生过宰客事件,已经影响三亚城市形象。尽管之前三亚官方多次表态要大力整改,今年十一长假前,三亚物价局也表示为严防欺客宰客,该局每天都将巡查海鲜餐饮市场。但是,记者买水果吃海鲜都遭遇宰客,这说明当地物价等部门严重失职,只是“口头监管”,让人失望。

    众所周知,海南正在建设“国际旅游岛”,旅游是海南经济的支柱产业。三亚旅游作为海南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宰客乱象不仅会损害三亚旅游业,也有可能连带损害海南旅游业。因此,想长期靠旅游业“吃饭”的三亚和海南,必须深刻反思宰客乱象为何长期存在、广泛存在,如何避免宰客乱象成为“国际旅游岛”一大污点?

    虽然《旅游法》相关规定就是针对强迫购物、欺客宰客、零负团费等行业乱象的,但由于旅游法相关实施细则缺位,这一被寄予厚望的法律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再加上一些导游和商场比过去更狡猾,地方执法部门不积极作为,造成《旅游法》在三亚沦为摆设。因此,三亚要对失职的有关部门进行严厉问责,当地也要及时出台旅游法实施细则。

    无论是落实《旅游法》,还是地方相关措施,最终的效果都要靠市场来检验。三亚的事实说明,从国家法律到当地措施,都没有成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伞。还需指出的是,旅游市场宰客现象不仅存在于三亚,《旅游法》实施一年来,包括超低团费在内的很多旅游乱象呈“卷土重来”之势,制度不硬、执法示弱是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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