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失踪在四川亚丁景区的四川女大学生廖雪,至今下落不明。甘孜州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组织搜救无果之后通知这位家境贫寒的女生家属,如果需要扩大搜救范围,得支付2万元费用。
近期还有另一件事,17名驴友擅自进入广西长滩河自然保护区探险,结果遇上暴雨失联。当地组织上百人,花了十多万才将这17名驴友救出。驴友被救后,当地相关机构决定,对这17名驴友每人罚款1000元。相对于花费十多万元救援,17名被救者总共被罚17000元,有关方面确实“亏本”。但救17条人命代价只是十多万元,从人道主义与社会公益的角度,则太“值”了。
这项“国内首创”的新规自去年国庆期间推出后,至今已经执行一年。景区负责人表示,目的是通过收费,对不买门票、徒步方式非法穿越者起到“震慑警示”的作用。不买门票私闯景区者,本身确实不光彩。但是,用生命遇到危险时坐地起价的方式“惩罚”违规者,实际上在景区眼里已经是钱比命重。这个所谓的“尝试探索”,却在中国开创了金钱高于生命的恶例,如果旅游景区争相效仿,因一念之差而陷入生命危险处境的人们中,那些囊中羞涩者,便完全可能因为这个坐地起价的门槛而坐以待毙。一条生命的搜救确实需要付出成本和代价。这笔账,多多少少记一些在违规穿越者身上,本应无可厚非。但是,世界上没有任何一项成本可以高于人的生命,因此救人为先,历来成为人道主义的基本原则和共识。救命归救命,处罚归处罚。如果连这个关系都厘不清楚、这个底线都坚守不住,将后患无穷。
笔者认为,对擅自涉险、被救出的驴友给予重罚也是理所当然的。理由是,救援理当秉承“生命无价”的态度,但事后,以身犯险者必须为给社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担责,这也是给后来者一个警示。这种理念清晰地划分了全力救援与处罚惩戒的界限,相信也能获得更多支持。
但是相比之下,四川亚丁景区“先付费才能扩大搜救”,则是一副“钱大于命”的做派,必然陷入舆论漩涡。擅闯景区是当事人不对,但管理者不能以“活该”思维应对。对景区而言,除了应在门票中附加游客人身意外险,也当主动投保救援的“第三者责任险”。对驴友而言,更当理性而为,切忌玩命。(流浪孤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