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余华韵 通讯员白周颖报道: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批)的通知》,全国57个地区入选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名单,湖北省十堰市、宜昌市名列其中。
“十堰从去年底开始启动申报创建工作,先后经过编制实施方案、省政府初审和国家专家论证等多个环节。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纳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将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得到国家指导支持。”市发改委主任柯贤国介绍说。
十堰是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全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对保证水源区水质安全、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国家六部委要求十堰市重点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国家公园体制、创新区域协调机制,为地区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积累有益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按照国家部署,将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确保纳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地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模式。同时,国家有关部委将定期组织专家对先行示范区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评价,建设期满后将进行考核验收。
纳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后,十堰具体将如何推进此项工作?柯贤国表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编制的实施方案,十堰将深入推进“生态立市”战略,大力推进生态项目建设和制度创新,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样板。力争到2015年,十堰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在湖北省内居于先进水平;到2017年,十堰生态文明取得重大进展,在全国居于领先水平。
为实现上述目标,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十堰将高标准、高质量构建八大体系,即科学合理的空间布局体系、全面协调的城乡一体化体系、绿色低碳的产业发展体系、自然优美的生态环境体系、集约高效的资源利用体系、节约适度的生态文化体系、系统规范的生态制度体系、全面完备的基础能力体系。
同时,十堰将重点实施十大示范工程:一是丹江口库区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积极推进水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水资源节约、水资源开发、库区防灾减灾等系列工程项目建设。二是生态屏障建设工程。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加快河流湿地修复和荒漠化治理,推进生态林业建设,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管护。三是绿色有机农业基地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四百万”特色产业基地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四是生态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工程。加快建设山水一体的国际旅游目的地,打造武当山、太极湖等精品景区,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构建乡村旅游体系,繁荣旅游消费。五是绿色低碳制造业发展工程。围绕打造国际商用车之都,以高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为重点,加快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冶金、化工、建材、轻纺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六是生态城乡一体化建设工程。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中心城区老企业搬迁改造,完善城乡一体化市政公用设施,推进绿色低碳小城镇示范项目建设。七是绿色出行系统建设工程。加快发展公共交通,积极构建综合型节能交通体系。八是绿色消费推广工程。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加快高效、节能、节水、环保型产品普及推广。九是生态文化繁荣工程。深度开发十堰传统历史文化,发展文化精品,加快文化设施建设。十是生态体制机制创新工程。坚持改革创新,健全长效机制,建立绿色GDP考核评价制度,编制实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管理模式,实行最严格的红线管理制度,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区域协调机制,变“输血型”支持为“造血型”支持,真正达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