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游押金别交到个人账户
2015-02-04 10:06:54 来源:武汉晨报

武汉晨报讯(通讯员武旅)武汉市旅游局近日提醒出境游客:不要将“出境游押金(防滞留保证金)”存入旅行社工作人员个人账户。

    2014年12月18日以来,北京市旅游委陆续接到380多名游客投诉,集中反映北京中港联合国旅收取游客巨额押金逾期不退问题,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日前国家旅游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对出境游组团社加强监管,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目前国家对部分旅行社向游客收取“出境游押金(防滞留保证金)”的行为没有明确规定,侵占、挪用游客“出境游押金”的纠纷屡有发生。春节前后是出境旅游高峰,在此,武汉市旅游局发出如下旅游警示:

    游客要直接到具有合法资质的出境游组团社报名参团。与出境游组团社签订旅游合同并被要求提供出境旅游担保时,一定要求与旅行社同时签订“出境游押金”担保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担保形式、金额、用途、返还方式和时间。如采用现金形式担保,建议采用银行参与、游客、旅行社三方监管的形式,同时切记:一定不能将“出境游押金”转入旅行社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必须转入旅行社公账,并索取收据。一旦遇到押金逾期不退问题,游客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向武汉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反映(电话82855773)。

    出境游组团社要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出境旅游业务管理,尤其要管好分社、门市部等分支机构以及合同、发票、账款、公章,坚持“四统一”原则,规范“出境游押金”管理制度,防范挪用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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