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1.6亿政府信息化项目招标,云南联通中标,喜报还是内情?
2024年7月2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云南应急指挥调度能力提升工程——市县应急指挥中心改造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该项目的预算金额达1.672亿元,由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负责采购。“一旦建成,该项目将为云南省各级应急指挥中心提供现代化的应急指挥场所,构建集大屏可视化展示、高效会议协商、精准指挥调度于一体的现代化应急防灾指挥能力体系。”相关知情人表示,本期建设项目涉及全省16个地州市及129个县级应急指挥中心的建设改造工作,主要应对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紧急疏散等,可触及每个村,一旦建成意味着3小时内,相关预警、救援、疏散信息可以直接传达至各村镇,有效保证人民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意义重大。
据了解,在本次投标中,共有19家企业参与,其中包括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联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及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
在8月6日公布的中标结果中,云南联通凭借79.35的高分中标,中标金额为12876.984万元。
七万页标书八小时内定标,中标单位曾受行政处罚,中标核心产品竟为贴牌(OEM),是否合理?
云南应急指挥调度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涵盖小间距LED屏显示系统、分布式集控系统、会议音频扩声系统、会议摄像录播系统、指挥调度设备、智能会议系统、供电改造、配套设施(环境改造)及融合调度等九大建设板块。项目内容繁杂且工期紧迫,要求年底前完成所有建设任务。
该项目投标文件中的“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明确规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
七万页标书审核过快,投标预算明显低于成本价,是否合理?
根据资料显示,2024年8月5日10 时的开标情况,投标供应商报价情况分别为:云南亚盛科技有限公司 40140060 元、云南启浩章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0196122 元、云南竹育科技有限公司 60952060 元、云南三美科技有限公司70802050元;本项目招标金额为1.672亿元,按照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开招标指导精神与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根据市场行情,不含项目施工及5年运维和备品备件采购等成本叠加,单设备采购成本均不低于 7000余万元,云南亚盛科技有限公司报价更是只有4000万元,只有项目招标预算的2.4折。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其报价是否合理,还存在争议。
由于项目重大,该招投标项目标书涉及19家单位,总文件超过七万页。根据云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开标室显示,项目于 2024-08-05 10:00:00时间开始签到和开标,10:38:31结束报价确认,17:34:41评标结束。抽取的社评专家及业主方评标代表13:30进场,评标过程仅3个多小时,且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是被执行人,资格审查是如何通过的?该时长是否能够完成此次专业性招标文件的全部审阅?在评标活动中是否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一度遭到质疑。
中标单位曾受行政处罚,中标公示信息明显缺失,是否合规?
根据招标文件29页“格式5:书面声明”要求:投标人须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4年7月22日因违法行为被处于9万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3万元以上,属于较大数额)行政处罚罚款,且存在身为被告的经营合同纠纷多达70起,与上述书面声明的要求不符,最终却中标,其间是否有内情,情况不得而知。
此外,中标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采用的是品牌为深圳利亚德光电有限公司、规格型号为利亚德 VDS012的小间距LED显示屏,小间距LED显示屏为本项目唯一的核心产品。据知情人了解:深圳利亚德光电有限公司的该产品属于贴牌产品(OEM产品),深圳利亚德光电有限公司在其2023年年度报告中明确提到: COB以OEM方式推出,若未来Micro LED出现更优的技术,则公司现有技术将面临被更新迭代的风险,此次中标核心项目存在该情况,后续是否存有隐患,也遭多方质疑。
多项流程或存在违规现象,相关法定代表人并未签字,合同是否具备有效性?
更加令人不解的是,在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与云南省联通公司签署的合同中,投标产品:图形工作站、便携式图形工作站、指挥终端均为待定,产品规格和型号并未明确,在此情况下中标,个中缘由不得而知。
除此以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法定代表人作为最基础的公司意志代表机关,是法人意志的当然代表,能够对外代表公司的人一般仅有法定代表人;而法定代表人以外的其他人以公司名义对外为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授权,适用有关委托代理的法律规定。此次招标合同显示,最终负责人签字为文彬,与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法定代表人并不一致,此次招标过程至合同签署完成,也并未公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在流程与合同签署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难免让人心存怀疑。
目前,针对预算过亿的云南应急指挥调度能力提升工程——市县应急指挥中心改造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流程及结果遭质疑一事,9月18日下午,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相关部门负责人曾向相关报道媒体表示,“此事仍在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中,有多个问题正在解决,无法透露更多内容。”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曾向媒体证实,确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就上述问题已向云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以及云南省财政厅进行举报。中标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则称,举报者已将相关问题反映到财政部门,其不便作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