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首次把连花清瘟预防新冠肺炎写入中医药方案
2022-03-28 09:17:17 来源:
  3月24日,为进一步指导全省医疗机构科学规范做好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工作,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在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中医诊疗方案和总结河北省中医药防控工作经验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试行第六版)》,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共获8次推荐,被应用于预防和医学观察期、无症状感染者、轻型、普通型、重症的治疗。连花清瘟胶囊(颗粒)预防新冠肺炎正式被写进诊疗方案。
 
 
  连花清瘟预防新冠肺炎得到了临床研究的证实,在近日举办的“连花清瘟胶囊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媒体说明会”上,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二科主任袁雅冬教授介绍了由她主持开展的“连花清瘟胶囊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真实世界研究。该研究选取1976例与新冠肺炎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受试者,分为连花清瘟治疗组(1101例)和对照组(875例),两组受试者分别接受连花清瘟胶囊(4粒/次,3次/天)治疗和常规医学14天观察,并于14天后检测鼻咽拭子核酸检测阳性率。研究结果显示,隔离医学观察期间(14天)治疗组核酸检测阳性率为0.27%,对照组为1.14%;二次密切接触者中,治疗组核酸检测阳性率为0.09%,对照组为0.71%。服用连花清瘟治疗组都显著低于对照组。在医学隔离观察期间,对于核酸检测阳性患者,连花清瘟治疗组的症状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特别是能显著降低发热的发生率。这是首个对新冠密切接触者预防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临床试验,研究论文被国际学术期刊《循证补充和替代医学》刊发。
 
  《河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试行第六版)》指出,连花清瘟用于预防新冠肺炎的用法用量为:成年人每次2~4粒(半袋~1袋),每天3次;儿童10周岁以下,连花清瘟颗粒每次1/3~1/2袋,每天3次;10周岁以上儿童,用量同成人。连续服用7~10天。整个预防疗程,每人费用仅几十元,可以说是性价比高的预防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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